公共产品价格监管立法探讨——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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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楚静.公共产品价格监管立法探讨——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J].改革与战略,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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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楚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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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城市学院城市发展系,湖南,益阳,4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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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失灵与自然垄断促使政府管制公共产品价格,这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性和正当性.而政府管制公共产品价格亦会产生政府失灵和权力寻租现象,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消极性与负面性.要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就需要用法治来弥补缺陷.现阶段急需制定一部反映市场客观规律、符合中国国情、保障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公共产品价格监管法》,重构政府、经营者、消费者权力(利),依法治价,并搞好法外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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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产品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定价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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