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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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为加强对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市场退出机制,现就执行《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关于停止广告业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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