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同“显失公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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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艳明.这合同“显失公平”吗?[J].光彩,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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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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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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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南平是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下岗工人。1999年8月,他与同是下岗工人的杜继勇、杨恒光和雷霆4人合伙成立了乌鲁木齐市康业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他们与新疆天峰耐火材料厂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天峰耐火材料厂原硅砖线厂房及部分设备,生产耐火砖。经过努力,他们的产品逐渐打开了销路,南北疆的许多大型水泥厂都跟他们有了业务往来。今年年初,他们跟各地的厂家签了1000多吨供货合同,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可就在他们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来自天峰耐火材料厂的一纸通知却让他们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一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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