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笔”三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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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继华.“一支笔”三忌[J].乡镇经济,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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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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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江宁县土桥镇财政所!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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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支笔”制度作为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一种手段,有效地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乡镇机关内部的支出规模,然而对“一支笔”的忌讳因素也不可忽视。 一忌“三不”票据。‘’三不”票据是指依据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款收据、自制原始凭证和白纸条。其中包括:(一)未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印制和使用的,无省财政厅监制章的收费收据;(二)制假、贩假、伪造、编造、转让、转借、代开、买卖、涂改、刮擦、挖补、添加、复印和超标准、超范围的原始凭证;(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所使用的各种票据。对于上述“三不”票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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