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就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发出通知
摘    要:为确保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行政审批制度后的后续工作,避免出现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就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 (一)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二)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