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收入保险对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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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庹国柱,朱俊生.论收入保险对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性[J].保险研究,2016(6):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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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庹国柱 朱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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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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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市场风险的系统性特征,价格指数保险具有相当的局限性。收入保险作为农产品价格保险的主体产品形态,可以成为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我国政策部门和保险界要夯实发展收入保险的条件,与市场化改革进程同步、与政策导向相匹配、为开发收入保险打好业务基础、把握好开发设计收入保险的技术路线,更好地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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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风险 收入保险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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