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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授权执法为契机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作者单位:广东省工商局;
摘    要:一、总结经验,巩固竞争执法成果《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以来,我们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认真开展竞争执法活动,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一是积极协调,促进有关地方法规的修订。1998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生猪新鲜肉品销售实行分区域对口供应。市、县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定点屠宰厂(场)的生产能力,区域的人口数量,运输途径,市场需求量等,相应确定各定点屠宰厂(场)的供应范围”。这一规定的实施,

关 键 词:限制竞争行为  授权执法  行政权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反不正当竞争法》  生猪屠宰管理  行政主管部门  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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