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小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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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惠敏.论“破小案”[J].宁波经济,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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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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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公安局,浙江宁波31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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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量大面广的轻刑案件和治安案件成为左右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时,为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进一步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警方的刑事执法方针和策略也应由“严打”向大小案并重的方向转变,确立并实践“破小案”警务策略,重视对轻微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犯罪,使滋生犯罪和产生重大案件的因素降到最低。达到破小案、少发案、控大案的治本清源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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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小案” 警务策略 源头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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