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五保户供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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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居凤洲,马铙燕.关于农村五保户供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江苏农村经济,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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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居凤洲 马铙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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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扬州市委农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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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明确五保供养由政府主导,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同时注意发挥集体保障、土地保障的辅助作用。也就是说,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思想指导下,必须将农村五保户供养形式由集体内部互助为主转向以政府提供救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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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五保户 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条例》 政府主导 集体保障 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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