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失误的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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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平.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失误的更正[J].中国农业会计,200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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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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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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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填写中难免发生各种错误。如购买方税号、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单位地址,销售标的名称、单价、金额等填写错误,或者应填栏目未填列,以及字迹模糊、印章不清等等。如果销售方和购买方审核不严,以至填写失误的专用发票作为购买方的入帐依据,登记入帐并申报抵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这种填写失误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购进方不得抵扣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项,如购买方已进行进项税项抵扣,税务部门要求从当期的进项税项中扣减,补缴这部分税款。笔者认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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