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民族保险业的发展特色——以1927-1937年上海民族保险业为考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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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翠兰.论近代民族保险业的发展特色——以1927-1937年上海民族保险业为考察对象[J].上海保险,2008(3):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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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翠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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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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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鸦片战争后。伴随中国的是列强的宰割与屈辱.外商保险业凭借政治特权与雄厚的经济实力,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完全垄断了中国的保险市场。每年数以万计的保险费溢出国门,成为列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雄厚资本。先进人士不堪利权外溢,打破陈旧观念,开始创办保险业,如孙中山曾对创办保险业出名赞助。北京政府1914年颁布《商人通例》,把保险业列为17种商业中的一种。可见,政府对于保险业的发展也逐渐给予重视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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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保险业 考察对象 上海 近代 北京政府 鸦片战争后 经济实力 政治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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