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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热点问题解答
引用本文: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纳税热点问题解答[J].天津经济,2013(2).
作者姓名: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
摘    要:问:企业政策性搬迁时,企业亏损弥补期限如何计算? 答: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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