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会计准则与有关会计法规的配合与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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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伟,李辉华.试论我国会计准则与有关会计法规的配合与协调[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0(2):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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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伟 李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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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北京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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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准则只有与其他会计法律规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能构成有机的会计规范体系,鉴于《会计》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以及会计准则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作用,建议在再修订《会计法》时补充会计准则的地位及制定要求等内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应将《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务财务制度废止,在现代企业制度环境中,应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为使会计准则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分工和配合更为有效,须加强财政部与证监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行业会计制度在目前社会经济下环境中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它与会计准则相互补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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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会计准则 会计法 分行业财务制度 税法 证券法 分行业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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