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二手房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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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千里.理性看待二手房个税[J].税收征纳,2006(9):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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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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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此消息一经公布。随即引发二手房过户高峰.许多市民排长队赶末班车。笔在合肥某区房管局看到。7月底的两个双休日交易挤满一堂.都在突击办理过户。8月1日后二手房市场一下子冷下来了.买卖双方都在观望.因为卖二手房的所得要缴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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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二手房市场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住房 土地增值税 买卖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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