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保护私有财产”—不仅是为了保护私有经济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财产的安全,而且是为了建立市场经济的正常正常秩序
引用本文:晓亮.“保护私有财产”—不仅是为了保护私有经济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财产的安全,而且是为了建立市场经济的正常正常秩序[J].市场经济研究,2002(6):4-5.
作者姓名:晓亮
作者单位:中国杜科院研究员,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副理事长
摘    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见,最早是在1993年,由于光远、杜润生同志提出来的。我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带有基础性的意义,因此也写章呼吁在修改宪法时,明确地写上“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的字样。近些年来,在“两会”期间,萧灼基同志和全国工商联等在正式发言和提案中,同样提出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建议,获得许多人的赞成。至于许多私营企业家,更是一再呼吁保护私有财产。

关 键 词:私有经济  私有财产权  私营企业  市场经济  中国  宪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