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推行村干部岗位成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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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斌文.安陆市推行村干部岗位成本管理[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4(8):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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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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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安陆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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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做法。(一)岗位管理成本的内容与标准。各村额定岗位管理总成本不得超过当年“农业税附加”与转移支付资金之和减去五保供养、老干部定补、报刊费、小额学习活动和中心工作办公费后的余额。余额较小由乡镇处从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调剂弥补;管理成本标准过高,实行上限控制。党务工作岗位额定成本一般不超过本乡镇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其他岗位按比例类推。所有村不得制定赤字预算。实行岗位成本管理后,实行“费薪合一”,实行无票据管理。额定岗位管理成本分解到各岗位的一般比例为:党务工作占30%,村务工作占25%、财务工作占18%、社会稳定占8%、计划生育占10%、民兵、青年、妇女各占3%。同时实行成本随岗位走:增加干部不增加管理成本,减少干部不减少管理成本,一人兼多岗的,可得到多个岗位的管理成本。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但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村,党务、村务岗位成本总额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以保证村干部之间报酬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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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陆市 农村干部 岗位成本管理 岗位工作责任目标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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