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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消费倾向的税收政策选择
作者姓名:庄艳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摘    要:启动消费,需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从税收角度来说,减税是积极可行的,但要引导消费、优化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就不能仅仅从减税入手,而要从整个税制的角度来对消费倾向进行调节。一、改革消费税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在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的规定方面还不尽合理。首先,征税范围过窄,只规定了11个税目,忽略了众多奢侈性和不利于环保的项目。应将税目增加,将高档家电等非必需品纳入其中。另外,现行消费税制中未对消费行为征税,应将高级美容、美发、按摩以及保龄球等各种高档、超前的消费行为纳入征税范围,以体现国家的限制和引导作用。其次,税目的划分还不够细致,应将应税品按其用途或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细分税目,如将酒精分为工业和医用两种,汽车轮胎按照工程车辆和公共汽车划分,以体现国家对消费品使用的调节。第三,消费税税率已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如护肤、护发品中一般的雪花膏、头油、洗发水、香皂等已属于日用品,应以降低税率或免税;对于用途不同或对环境影响不同的消费品,在税率调整时,应考虑设置多档税率;对国家限制消费的课以重税。二、开征环保税、社会保障税我国税收对环保的作用分散于某些税种的税收规定中,缺乏环保方面的专门税种,难以发挥税收对环境的保护作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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