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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探讨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依据的是税法规定,税法认为增值税不构成企业的费用,企业只不过是政府征收增值税的代理人,这实际上割裂了增值税与企业利润之间的关系,并导致会计报表失去可比性。本文就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采用增值税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模式。

关 键 词:增值税  费用化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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