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土地管理法》应增『土地市场』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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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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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城区直属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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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完善土地管理的一次不可多得的机遇,既要对微观涉及的原有各条内容斟酌,更要从宏观范围考虑增删。我认为,修改《土地管理法》应新增加“土地市场”章节。我国的“土地市场”立法向来缺位、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通篇找不到“土地市场”四个字。法律上没有明确承认“土地市场”。本次修改《土地管理法》要大胆及时补到位,增加“土地市场”章节的条文内容,做到在全国的土地市场运作上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这里只谈“土地市场”一章的条文,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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