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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权”“域权”视角的国土空间规划思考与 广东实践
引用本文:许瑞生,马向明,王朝宇.基于“地权”“域权”视角的国土空间规划思考与 广东实践[J].中国土地科学,2022,36(12):20-30.
作者姓名:许瑞生  马向明  王朝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优化准则及基于土地整备的详细规划优化技术指南研究”(粤自然资合[2021]第10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广东省土地发展权转移机制研究”(粤自然资合[2021]第86号);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科研基金课题(2020-KY-008)。
摘    要:研究目的:解析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行使的“域权”及规制的“地权”,从省级、城市两个空间尺度解析广东基于“地权”“域权”考量下的国土空间规划探索,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践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1)对土地实施用途管制本质上是对土地承载的各种权益即“地权”的规制。(2)基于对土地权利的界定和管理,空间规划成为不同层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配置和管理“地权”的公共政策,不同层级的空间规划单元享有特定的“域权”。(3)广东从省级、城市两个空间尺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探索统筹不同空间尺度的“域权”,以通过提高政府在配置资源中与社会需求的匹配性来协调自然资源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结论:(1)国土空间规划对“地权”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涵盖政府与政府、政府与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人之间的空间发展权益配置。(2)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基于对“地权”的界定和保护的原则下,凝聚不同空间尺度“域权”的力量,以实现保障国家安全、满足国家发展需求、促进资源资产增值“三大目标”。(3)基于广东实践,省级“域权”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意志,构建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调空间资源总量与布局;城市“域权”重点是优化调整城市功能空间组织,协调好政府、社会、市场利益及土地使用权人的空间价值权益。

关 键 词:土地用途管制  地权、域权  国土空间规划  广东实践
收稿时间:2022/11/4 0:00:00
修稿时间:2022/11/1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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