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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可以听证吗
引用本文:吴振祥.本案可以听证吗[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1):17.
作者姓名:吴振祥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近期,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该县某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木业公司)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不合格项目为胶合强度)的违法事实,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木业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计2500元。

关 键 词:质量技术监督局  《产品质量法》  细木工板  胶合强度  行政处罚  木业  委员会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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