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可以听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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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振祥.本案可以听证吗[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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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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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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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该县某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木业公司)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不合格项目为胶合强度)的违法事实,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木业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计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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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产品质量法》 细木工板 胶合强度 行政处罚 木业 委员会 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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