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景观绿化理论探讨 |
| |
引用本文: | 薛惠锋.风景名胜区景观绿化理论探讨[J].经济地理,1990(2). |
| |
作者姓名: | 薛惠锋 |
| |
作者单位: | 西北大学地理系 |
| |
摘 要: | 凡具有丰富的自然风景和历史文物资源,两者不但数量相当,而且交互参差、交相辉映,共融于交通便利的游览地域,称“风景名胜区”。该处的风景指自然风景,名胜则指历史古迹和文物。它既不同于以“自然资源”保护为主的自然保护区,也区别于以“历史文物”或“遗址”为绝大优势的历史文物保护区。三者之间既有共同性,却又截然不同。依据景观生态学理论,风景名胜区景观指风景名胜区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和视觉实体,包括此区内的地球表面、水域、生物及人工制造物等所有自然、人文和社会资源。该景观既不能象大多数造园家那样,把其作为美学风景,也不能象传统自然地理学家那样将其单独当作自然环境的部分,而是包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