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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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万鹏,尚秀荣.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体会[J].水利技术监督,2002,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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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万鹏 尚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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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北京,1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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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水利部的规定,北京市水利局组织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骨干学习班,局属各单位也都组织了学习班。通过一年多的学习、贯彻《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对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贯彻执行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 《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贯彻执行不普遍 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有些工程建设项目能够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确保工程质量。而有些工程项目,尤其是一些区、县级水利工程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均发现了有不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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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ienc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water engineering s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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