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商贩的查处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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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城市及城市以外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其中包括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决定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仍然行使己被调整出的行政处罚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文件委托一个部门或者专门成立集中执法的综合执法部门,可以继续行使文件规定的取缔无照商贩的职责。同时可以行使《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赋予工商机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对于地方政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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