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外贸,要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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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祖,高鹤云.发展外贸,要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J].国际贸易问题,1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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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祖 高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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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进出口管委会
(张晓祖),江苏省对外贸易局(高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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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地方有没有大办外贸的积极性,企业能不能积极提供适销对路的出品产品,对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可谓关系重大。这个问题主要是一个外贸管理体制问题,也是一个是否遵照客观经济规律,采取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问题。原来的外贸体制,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它对发展我国外贸事业起了积极作用。而目前,国内外形势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旧外贸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这种变化。根据我们的实践体会和碰到的问题,旧外贸管理体制确实影响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央部管商品品种划得过多。如出口的水海产品中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实际均由地方平衡管理的活杂鱼、鳗鱼,文蛤、田螺、紫菜等;用地方三类物资或废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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