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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工程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  管理规定  建设部  建筑市场秩序  公共利益  设计质量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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