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要有土地经营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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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宪法.农民要有土地经营知情权[J].中国土地,2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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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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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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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永清的土地托管银行实际上与现在通常意义上的托管是不一样的,这已经属于征地的范畴.我认为永清的做法仍需要规范化、合法化,如果没有一个名分,农民吃不了定心丸,以后会出问题的.
永清的征地补偿方式采用的是支付股息办法,有长期收益.现在大家都比较推崇留地方式让农民共享城市化收益.上世纪90年代的南海模式设计当初是很好的,但现在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了.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给村集体留用的土地没有办法保证节约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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