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贷”的后续管理亟待加强——对工行黄山市分行“以物抵贷”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 |
| |
引用本文: | 李园.“以物抵贷”的后续管理亟待加强——对工行黄山市分行“以物抵贷”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J].金融纵横,2001(12):26-27. |
| |
作者姓名: | 李园 |
| |
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
| |
摘 要: | “以物抵贷”是指贷款到期后,经银行积极清收,债务人仍不能以货币资金履行债务,银行为保全贷款而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最终以变现所得收回贷款本息的行为。工行黄山市分行这两年充分利用“以物抵贷”转化不良贷款的政策,使当时难以用货币形式收回的债权得到了保全,并使本已呆滞的资产得到了盘活,实现了不良贷款的乎稳转化。
|
关 键 词: | 以物抵贷 黄山市 管理情况 后续管理 资产 贷款本息 调查 行为保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