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这个市场出现泡沫会对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稳定因素.面对我国房产市场投资过热,政府自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就作出了适时开征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定,由于房地产税种庞杂,是否开征物业税和怎样开征,一直是理论界和业内人士研讨的重点.不久前,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减少银行贷款增长的趋势.目前,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来源大部分还是银行贷款,可见减缓房价上涨也是这项政策目的之一.国务院颁布"国六条"和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力度,为完善房地产税制准备条件.可见,政府提出开征物业税并不是简单的重组和合并一些税费,而是要从制度上建立和完善财产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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