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税法变更对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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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胜声.新旧税法变更对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影响[J].财会通讯,2009(6):11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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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胜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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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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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的税务筹划
其一,纳税义务人的认定税务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与企业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等等,只要是独立的纳税人,没有国务院的规定,不得合并纳税。当企业各项目盈利能力都很好的时候,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立分拆成几个子公司,通过内部利润的分配,享受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若企业的子公司亏损较多时,也可以考虑先注销其法人资格,作为分支机构进行合并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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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所得税筹划 母子公司 合并纳税 税务筹划 纳税义务人 盈利能力 内部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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