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保险法中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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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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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4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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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校级课题(KY201154B)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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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保险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理论基础是保险法之对价平衡和最大诚信原则,新《保险法》第52条对该义务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更加强调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但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笔者结合理论和实务中的一些争议问题,从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适用范围、主体、原因及后果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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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增加 对价平衡 通知义务 解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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