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租赁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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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宝龙 郭才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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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2.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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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税法对国际租赁的征税存在着重大缺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租赁性质的认定。对跨境经营租赁,应当征收预提所得税,不再征收进口环节税;对跨境融资租赁,应当对租赁中的利息部分征收预提所得税,对租金中的货物价款部分分期征收进口环节税,以消除现行税制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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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租赁 税收协定 预提所得税 关税 |
文章编号: | 1008-2670(2008)01-0024-04 |
收稿时间: | 2007-08-10 |
修稿时间: | 2007-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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