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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管的法定义务
引用本文:朱军华.公司董事、高管的法定义务[J].江苏企业管理,2006(5):32-33.
作者姓名:朱军华
摘    要:公司高管,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公司制企业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不仅了解公司的内部事务和业务秘密,而且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被授予了全面管理公司事务和处置公司财产的权力。

关 键 词:公司董事  法定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  《公司法》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公司制企业  上市公司  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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