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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国内外保税制度 完善我国保税业务
引用本文:许自强.比较国内外保税制度 完善我国保税业务[J].国际商务研究,1994(6):6-9.
作者姓名:许自强
摘    要:<正> 一、国际保税制度 一般来说,一国海关的保税体系大体由保税区(Bonded Zone,或称自由区Free Zone)、保税仓库和保税加工厂组成。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海关的保税体系基本上都是如此。 国际上,对保税货物的概念,无论在内涵或外延上,一般都比较宽。不论是属于转口贸易、加工贸易、期货贸易、一般贸易方式的货物,还是性质尚未确定,最终会作何种海关业务制度处理的货物,均可允许运入保税区、保税仓库、或保税加工厂,暂缓适用关税的保护机制。 以保税区来说,197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京都公约》的F1《关于自由区的附约》中对自由区下的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关 键 词:国际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  中国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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