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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范围不能扩大
作者姓名:陈义生
作者单位:农行贵州省分行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担保法明确规定,作为财产权利,证券债权(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权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知识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用于质押。同时,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不足以包揽权利质押的全部内容,担保法对普通债权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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