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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刘森赵迟迟
作者单位:1.安徽大学法学院230601;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研究生项目“区块链机制下涉金融衍生物犯罪的刑法治理研究”(YJS20210018)。
摘    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抽象危险犯,其保护法益是国家税收安全而不是国家发票管理秩序。以该罪的性质和法益为基础对非传统虚开行为进行辨析:无货环开、对开行为不能简单地认定其有罪或无罪,而应根据开具税额的不同加以认定;有货代开行为不仅不构成该罪,也不构成行政违法;挂靠开票行为不构成该罪,若构成相应行政违法或刑事不法的按相应法规处理即可;变票行为不构成该罪,而构成逃税罪。至于该罪与其他涉税犯罪的关系,其与逃税罪区分关键点在于行为手段不同,在虚开行为间存在牵连关系时,二者可构成牵连犯;其与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存在关联关系时可以构成吸收犯。

关 键 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司法适用  虚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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