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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政部:印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6月7日,财政部印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并使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不得为其他专项资金进行配套。

关 键 词: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资金  革命老区  信息  权威  财政补助资金  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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