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中重度不宜存粮处理规定的不同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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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银尧明.对《四川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中重度不宜存粮处理规定的不同看法[J].粮食问题研究,2008(4):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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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银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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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遂宁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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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OO八年五月六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对原《四川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根据粮食流通工作的需要对原细则加以了补充和完善。其中,有关重度不宜存粮的规定为:“……发现出库未经检验的粮食中有重度不宜存粮或有严重污染粮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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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粮食流通工作 监督检查 四川省 存粮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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