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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厂牌制度的比较及其借鉴
作者姓名:郭建 王东强
摘    要:厂牌概念的界定国外对厂牌的界定比较宽泛。比如,根据美国的普通法,产品、服务或商业企业的描述性词汇如被法院承认,且在商业交易中普遍使用,即属于厂牌;又如,在日本厂牌指的是商事主体的名称,可以是其姓氏、姓名或其他名称等;再如,在德国厂牌(商号)可以分为简单商号和组合商号,简单商号仅由一个姓名组成,而组合商号则由核心部分(一个名称)和附属部分组成,两部分具有同样的意义和地位。

关 键 词:国外 借鉴 商业企业 商业交易 商事主体 商号 普通法 描述性 名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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