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协议之强制执行力探析——基于效力位阶、政治文化传统的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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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健宇.行政调解协议之强制执行力探析——基于效力位阶、政治文化传统的视野[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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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健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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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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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调解作为诉讼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依法形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导致权利人诉累增加、义务人违约成本低廉,以及行政、司法资源的双重浪费和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优势无法发挥等问题。基于效力位阶、政治文化传统的视野,行政调解协议均应具备可申请强制执行的应然效力,并就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出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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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调解协议 强制执行 效力位阶 政治文化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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