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一裁终局适用范围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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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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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确立了一种有条件、有限制的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设计上的一大亮点,被寄希望于能大幅减少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随着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的实施,伴随着大量的理论争议及实践困境产生。其中因劳动争议一裁终局适用范围过窄造成的大量案情简单劳动争议案件无法适用终局裁决,导致该制度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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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一裁终局 适用范围 实践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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