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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与魏晋律学对中华法系的形成之影响
作者单位:;1.华中师范大学
摘    要:两汉与魏晋律学是唐代中华法系形成之基础,不论是董仲舒提出的"以经义决疑狱"所开始的封建伦理法制化,还是北魏形成的以格代科的四种基本法律形式,亦或是北周制定的"五刑"制度完善了封建刑罚等等,都对《唐律疏议》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某些律学观点甚至一直沿用至清,对中华法系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 键 词:律学  春秋决狱  儒家化  勃兴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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