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1年,国资委调整了对高负债中央企业的界定,认定标准以原来的80%降低至75%,并将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中央企业划分为重点关注企业(75%~85%)、重点监控企业(85%~90%)和特别监管企业(90%以上).目前国资委管理的中央建筑企业共有8家,它们分别是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通、中化工程、中国中冶以及刚挂牌成立的中国能建、中国电建,这8家中央建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绝大部分在7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5%.中央建筑企业高资产负债率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与其所处行业有较大关系,但是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明、市场景气指数持续低位徘徊、物价水平居高不下、金融调控政策日趋紧缩等宏观经济环境下,如何有效合理地控制负债总体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筑牢企业资金链条、规避经营风险,是中央建筑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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