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走出“法人管项目”的误区
引用本文:郭清明,赵立刚.走出“法人管项目”的误区[J].施工企业管理,2012(5):32-33.
作者姓名:郭清明  赵立刚
作者单位: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摘    要:"法人层次管项目"是在企业,特别是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实践中被提出和逐步完善的一个概念.它首先是一种管理手段,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对于具体项目的一种监督、奖惩和指导的管理方式.事实上,在法人规模较大(比如集团公司)、具体项目多且分散的情况下,法人不可能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一是因为法人没有能力对所有项目直接进行管理,面面俱到;二是因为即使法人能够直接管理项目,也必定是管理成本过高,而且这样会打击项目的积极性,还会使法人管理层无暇做其它更具战略性的工作.

关 键 词:集中管理  重大项目  法人资格  具体项目  管理项目  准法人  层次  建筑施工企业  积极性  误区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