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审计决定执行的几点建议
引用本文:陈立惠.对审计决定执行的几点建议[J].山东审计,2003(12):62-63.
作者姓名:陈立惠
作者单位:山东省审计厅
摘    要:最近,审计组在对某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对以前年度审计的审计决定未执行,而且已超过了行政诉讼时限。如何对待类似问题,对今后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执行至关重要。对此笔者认为:一、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处罚意见”,“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中华人民…

关 键 词:国有企业  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  中国  《审计法》  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  审计意见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