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产权问题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难题,而国有企业改革亦是围绕产权问题展开的,其重点是产权的归属问题,进而延伸到经营机制和治理机构的改革。随着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保护个人非劳动所得、加大国有资产体制改革力度,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有效途径,来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当此之时,人们把目光转向了海外的 MBO。"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人们希望借鉴外国的 MBO 方式,解决国有资产产权转移、保值增值等一系列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难题。我国国内首次尝试 MBO 是在2000年(粤美的),短短几年时间,已有不少公司实施了 MBO,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来自法律法规、政府层面、操作方式层面种种不同的问题。如何在实践中解决 MBO 遇到的障碍,如何探索更加适合我国国情、我国资本市场具体环境的 MBO 方式是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MBO(Management Buy-out),即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20世纪70年代末,MBO 被公认为是对管理者、企业组织和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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