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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摘    要:工资字2009]25号2009年11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保障工会所有者权益,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实现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资产处置  工会企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  资产监督管理  产业工会  全国总工会  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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