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特网业务代理权进行投标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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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崇胜.对因特网业务代理权进行投标拍卖[J].邮电企业管理,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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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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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电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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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电信牌子硬、知名度高,社会上电脑经销商、代理商为了在激烈的电脑市场竞争中取胜,都有取得电信因特网业务代理权的意愿。建议电信部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原则,根据本地因特网业务发展状况,适时适度推出代理制名额(可以规定代理年限),选择有一定经济技术实力的电脑经销商、代理商,对因特网业务代理权进行投标拍卖。中标的电脑经销商、代理商不仅代理电信因特网用户入网业务,而且有对入网用户进行基础培训的义务,从而促进因特网业务的发展。对因特网业务代理权进行投标拍卖@徐崇胜$浙江省平阳县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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