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履行告知责任扣缴税款合法
引用本文:王康宁.履行告知责任扣缴税款合法[J].税收征纳,2009(5):18-18,21.
作者姓名:王康宁
摘    要:案情缘由 2008正8月20日.某国税稽查局在对光华丝绸厂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2007年8月间对一套原值1580000元的设备(已提足折旧)进行了大修。修理费用590000元直接计人当年费用在税前扣除。稽查局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核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50667元.于2008年8月25日向光华丝绸厂下达了补缴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194700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扣缴税款  国税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合法  责任  应纳税所得额  修理费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