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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申报应当谨慎四个时限
引用本文:王文清,高俊峰.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申报应当谨慎四个时限[J].财务与会计,2009(5):42-43.
作者姓名:王文清  高俊峰
作者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摘    要:在日常出口退(免)税申报中,出口企业申报逾期或不申报退(免)税的情况屡有发生,特别是有些新办的出口企业对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变化了解甚少,认为只要货物报关出口,并且能够顺利结汇核销并收齐相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就可以了,没有注意到申报时限,结果不但享受不到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反而给经济上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业务时应当严格把握时限要求,尤其是关注“30天”、“60天”、“90天”、“210天”四个申报退(免)税的关键点。

关 键 词:申报时限  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  应当  优惠政策  税务机关  逾期  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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